牟政征补公告〔2022〕001号
为确保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牟定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涉及征收牟定县共和镇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丁家冲村民小组和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民委员会双树一组、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 莲塘第二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2.8392公顷,农用地2.7954公顷(耕地2.6683公顷,其中水田2.6683公顷;其他农用地0.1271公顷);建设用地0.0438公顷。详见《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征地补偿安置费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详见《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四、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涉及村(居)民小组和农户不得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违法违规抢栽、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5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七、有关事项
(一)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村民大会,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6个工作日内,向牟定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牟定县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6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交《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特此公告
附件:1.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附件1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牟定县人民政府依据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牟定县共和镇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丁家冲村民小组和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民委员会双树一组、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 莲塘第二居民小组;共涉及1个乡镇3个村(居)民委员会3个村(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
二、土地现状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涉及牟定县共和镇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丁家冲村民小组和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民委员会双树一组、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 莲塘第二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2.8392公顷,农用地2.7954公顷(耕地2.6683公顷,其中水田2.6683公顷;其他农用地0.1271公顷);建设用地0.0438公顷。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四、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共涉及牟定县1个征地区片和水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等3种地类,I区片,标准为水田92.062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92.06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3.65万元/公顷;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本批次用地征地总费用为255.24万元。
五、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六、安置对象及安置方式
拟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325人(其中劳动力203人),拟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安置、社会保障方式安置,从实际出发,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和被征地农民自愿相结合,提高被征地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体系;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缴费后,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生活费待遇;引导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和外出务工等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七、社会保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2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精神,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9]9号)要求,已按“先保后征”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51.729万元,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附件2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建设项目名称: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实施单位:牟定县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昆明金慧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一、概况
(一)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为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土地现状调查是土地资源调查中最为基础的工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征收土地准备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前提,对拟征收土地现状的全面统计和分析,编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土地现状调查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1.根据拟征收土地的相关材料,充分利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进行分析,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
2.组织开展实地调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须经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利人签字认可,如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征收土地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修改。
根据实地调查,结合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三)拟征收土地概况
1.征收土地调查对象
拟征收土地调查对象为: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涉及调查面积2.8392公顷。
2.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征收的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3.拟征收土地概况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牟定县共和镇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丁家冲村民小组和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民委员会双树一组、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 莲塘第二居民小组。共和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素有“左脚舞的故乡”、“花灯之乡”、“名腐乳之乡”、“粮烟基地”的美誉。国土面积244.05平方千米,辖24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其中社区5个,村民委员会19个,196个自然村,308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73530人。2021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8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06万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9.05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0万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366元,增长1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00元,增长1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2021年,共和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社会基本盘稳定向好。持续强化产业发展,推动粮食播种面积12万亩,稳定粮食总产量3.2万吨,稳定生猪出栏13.6万头。高标准种植烤烟1.28万亩,累计种植优质果蔬示范样板3250亩、种植花卉3500亩。新培育专业合作社3家、私营企业255户、个体工商户1226户。引进了水产养殖、高端花卉和芦笋种植等产业项目8个,协议总投资达3.52亿元。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兑现16项惠农资金998.2万元,争取产业扶贫资金997万元。全面落实网格化疫情防控,组建镇村两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专班,先后组织2批135名民兵支援边境疫情防控,有序推进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动态监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返贫和增贫,落实“三类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25人,发放精准防贫救助基金11户254173元。争取资金736.5万元,实施庆丰、周山、牟尼、代冲4个村委会高标准农田项目7930亩,保护性耕作6.2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100%。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成标准化公厕10座,改造农村旱厕5390个。投资21万元,精细化养护农村公路14公里,创建示范路2条9.8公里。投资364.6万元,实施水利工程17件、提升改造饮水工程3件,全面实现集中供水率100%,自来水入户率100%,饮水安全达标率100%。深入开展创文创卫活动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坚持“一村一景一特色”,成功打造了一批以大刺棚、南门外、东门外、发科屯为代表的“城中村示范点”,打造“美丽村庄”示范点48个。依托楚大高速过境优势,规划沿线12个村委会农业产业示范园区3万余亩,大力打造芦苇、花卉等"一镇一业"品牌产业;深入开展创文创卫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分类推进厕所革命,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4.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概况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为2.8392公顷,其中农用地2.7954公顷(耕地2.6683公顷,不涉及林地,其他农用地0.1271公顷);建设用地0.0438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要求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七地管理的决定28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国土资源部第3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
(二)工作原则
1.统筹部署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统筹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
2.实事求是原则
土地现状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调查成果应真实反映土地现状,为政府决策和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提供可靠的数据。
3.调查成果确认原则
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经拟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签字确认,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相关权益。
三、工作组织与管理
(一)项目调查组
为确保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作有序推进并按时保证质量完成,我单位专门成立了土地现状调查小组,并设立不同工作小组。①组织协调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进行实地调查:②外业调查组:负责本项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③内业资料整理组:负责对本项目外业调查数据的汇总和整理,根据实地调查,结合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④质量检验组:对项目实施各阶段的成果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二)人员投入情况
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及调查任务内容,共投入5人,组织协调组1人,外业调查组2人,内业资料整理组1人,质量检验组1人。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时间及成果
(一)调查时间
本次现状调查时间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6日牟定县人民政府组织牟定县自然资源局、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牟定县共和镇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丁家冲村民小组和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民委员会双树一组、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 莲塘第二居民小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牟定县人民政府组织牟定县自然资源局、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牟定县共和镇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丁家冲村民小组和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民委员会双树一组、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 莲塘第二居民小组,共计1个乡镇3个村(居)民委员会3个村(居)民小组的土地2.839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438公顷。
(三)调查表
1.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
2.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
(四)实地踏勘照片
经实地踏勘,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现场调查的照片如下:
照片一
照片二
照片三
照片四
照片五
照片六
(五)图件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牟定县共和镇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丁家冲村民小组和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民委员会双树一组;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 莲塘第二居民小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2020年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数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如下: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位置示意图(1)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位置示意图(2)
(六)电子数据内容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电子数据包括:矢量数据(拟征收土地范围)、栅格数据、文本数据、附件等。
附件1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表
牟定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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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单位:公顷 |
权属单位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合计 |
农用地 |
耕地 |
其中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其 中 |
未利用地 |
乡、镇 |
村(居)民委员会 |
居(村)民小组 |
水田 |
旱地 |
水浇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其中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其中 |
其他土地 |
其中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其中 |
商服 用地 |
农村道路 |
沟 渠 |
坑塘水面 |
田 坎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共和镇 |
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 |
丁家冲村民小组 |
0.4523 |
0.3775 |
0.3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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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48 |
0.0352 |
0.0352 |
0.0094 |
0.0094 |
|
0.0302 |
0.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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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3 |
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 |
1.9446 |
1.9051 |
1.9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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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95 |
0.0387 |
0.03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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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8 |
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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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6 |
合计 |
2.3969 |
2.2826 |
2.2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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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3 |
0.0739 |
0.0739 |
0.0094 |
0.0094 |
|
0.0310 |
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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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9 |
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 |
黄 莲塘第二居民小组 |
0.0157 |
0.0157 |
0.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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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7 |
合计 |
0.0157 |
0.0157 |
0.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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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7 |
散花村民委员会 |
双树一组 |
0.3828 |
0.3700 |
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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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8 |
|
|
0.0128 |
0.0128 |
|
|
|
0.0438 |
|
|
0.0438 |
0.0438 |
|
|
0.4266 |
合计 |
0.3828 |
0.3700 |
0.3700 |
|
|
|
0.0128 |
|
|
0.0128 |
0.0128 |
|
|
|
0.0438 |
|
|
0.0438 |
0.0438 |
|
|
0.4266 |
拟征收共和镇集体土地合计 |
2.7954 |
2.6683 |
2.6683 |
|
|
|
0.1271 |
0.0739 |
0.0739 |
0.0222 |
0.0222 |
|
0.0310 |
0.0310 |
0.0438 |
|
|
0.0438 |
0.0438 |
|
|
2.8392 |
拟征收牟定县集体土地合计 |
2.7954 |
2.6683 |
2.6683 |
|
|
|
0.1271 |
0.0739 |
0.0739 |
0.0222 |
0.0222 |
|
0.0310 |
0.0310 |
0.0438 |
|
|
0.0438 |
0.0438 |
|
|
2.83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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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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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收回牟定县国有土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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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收回)牟定县土地 合计 |
2.7954 |
2.6683 |
2.6683 |
|
|
|
0.1271 |
0.0739 |
0.0739 |
0.0222 |
0.0222 |
|
0.0310 |
0.0310 |
0.0438 |
|
|
0.0438 |
0.0438 |
|
|
2.8392 |
征地实施单位(该章):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 |
|
编制单位(盖章):昆明金慧科技有限公司 |
附件2
牟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牟定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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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序号 |
土地权利人 |
权属性质 |
土地登记状况(土地证号) |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 |
其中 |
权利人(签章) |
乡(镇) |
村(居)民委员会 |
村(居)民小组 |
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土地 |
1 |
共和镇 |
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 |
丁家冲村民小组 |
集体 |
|
0.4523 |
0.4523 |
0.3775 |
|
|
0.0748 |
|
|
|
2 |
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 |
集体 |
|
1.9446 |
1.9446 |
1.9051 |
|
|
0.0395 |
|
|
|
3 |
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 |
黄 莲塘第二居民小组 |
集体 |
|
0.0157 |
0.0157 |
0.0157 |
|
|
|
|
|
|
4 |
散花村民委员会 |
双树一组 |
集体 |
|
0.4266 |
0.3828 |
0.3700 |
|
|
0.0128 |
0.0438 |
|
|
合计 |
|
|
2.8392 |
2.7954 |
2.6683 |
|
|
0.1271 |
0.0438 |
|
|
总计 |
|
|
2.8392 |
2.7954 |
2.6683 |
|
|
0.1271 |
0.04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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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实施单位(盖章):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 |
编制单位(盖章):昆明金慧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