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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日期:2020年08月31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牟定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牟政征启公告〔2020〕03

 

根据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我县“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牟定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牟定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

1.共和镇涉及际盛村民委员会饮马塘村民小组,龙池村民委员会大秋树第九村民小组,散花村民委员会双树第一村民小组,清波邑居民委员会黄连塘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居民小组,清波邑居民委员会清波邑第一、第二居民小组,清波邑居民委员会邹城村居民小组,金马居民委员会朱家山第一、第二居民小组;

2.江坡镇涉及高平村民委员会杜家村民小组,福龙村民委员会福龙村民小组;

3.凤屯镇涉及龙丰村民委员会龙潭第九村民小组,龙丰村民委员会巴大村民小组,飒马场村民委员会秧田冲村民小组,飒马场村民委员会大平地村民小组;

4.新桥镇涉及马厂村民委员会下马厂第二、第三、第四村民小组;

5.安乐乡涉及小屯村民委员会第三、第九村民小组,太极村民委员会太极第三村民小组,太极村民委员会纳吉村民小组;

6.戌街乡涉及碗厂村民委员会碗厂村民小组,碗厂村民委员会竹园村民小组。

(二)征收面积:22.4796公顷。

(三)征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6日由牟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建抢载,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等。

(二)本公告期为30天,对以上事项有异议的,可于公告期内向牟定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牟定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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