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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江政罚决字〔2025〕06号

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建省兆丰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2TH1L7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江政罚决字〔2025〕06号

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

处罚类别

罚款、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处罚机关

江坡镇人民政府

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2025年9月30日在原地恢复植被。2、处占用林地面积每平方米6元的罚款,即3631平方米x6元/平方米=21786元(大写:贰万壹仟柒佰捌拾陆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24日

处罚依据

《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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