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江政罚决字〔2025〕04号
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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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某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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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江政罚决字〔2025〕04号 |
违法事实 |
滥伐林木 |
处罚类别 |
罚款、补种树木 |
处罚机关 |
江坡镇人民政府 |
处罚内容 |
1.责令限期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即615株x3倍=1845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即10.80立方米x200元/立方米x5倍=10800元(大写:伍万零捌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27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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