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 环境保护公示 >> 正文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牟定县观音塘河调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12966  传真:0878—5212966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窗口

 编:675500

项目名称

牟定县观音塘河调水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县戌街乡

建设单位

牟定县水务局

环评机构

楚雄有色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戌街乡,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8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取水坝、一级泵站、一级泵站提水管、二级泵站、二级泵站提水管、1000m32000m3高位蓄水池各一座、自流输水管2条以及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等,项目设计提水流量0.044m3/s,供水量为158.4m3/h,通过一级泵站从观音塘河上新建取水坝取水后,采用DN219螺旋钢管将水提至多依树梁子山顶进入1000m3高位水池,再通过二级泵站提水至大凹子梁子的2000m3高位水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屏障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管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房隔声、设备检修等措施,确保机械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或绿化覆土,施工垃圾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生态保护。在场内道路施工、泵站及管道建设过程中,严格生态植被恢复和保护,并及时做好临时占用场地覆土绿化。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2024年5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2024年4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