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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司法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日期:2024年04月02日   作者:牟定县司法局   来源:牟定县司法局    点击:[]

一、单位名称:牟定县司法局

二、主要负责人:代琼芬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居委会龙池路9号。

(二)办公电话、传真:

办公电话:0878-5215017。

传真:0878-5215017,0878-5217828(自动)。

(三)通信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居委会龙池路9号。

(四)邮政编码:675500。

(五)电子邮箱:mdxsfj@163.com。

五、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五)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领导及分工

代琼芬(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主持牟定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联系共和司法所。

个人简历:

代琼芬,女,1974年10月生,彝族,云南省牟定县人。1995年08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牟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易凯春(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主抓全面依法治县、“八五”普法工作。分管法治牟定、法治社会和法治乡村建设的统筹推进、示范创建与督察考评,以及普法与依法治理,全面深化改革、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普法与法治宣传股。联系江坡司法所、凤屯司法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易凯春,男,1972年01月生,汉族,云南省牟定县人。1994年08月参加工作,1996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牟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翠(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主抓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分管招商引资、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五长治县”、国防动员、扫黑除恶斗争、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基层法律服务、应急管理、禁毒、防艾、防范和处理邪教、反恐怖、安全生产、教育体育、民政等工作。分管社区矫正办公室、基层股。联系戌街司法所、蟠猫司法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杨翠,女,1973年01月生,汉族,云南省牟定县人。1991年08月参加工作,2002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牟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李建勤(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公共法律服务,分管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卫生健康、向上争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协税护税、干部教育、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工作、机构编制、综合绩效比拼考评、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党委信息、政法新媒体宣传、国家安全、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工会、方志年鉴、执政纪要、基层减负、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政工股、律师公证股、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安乐司法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李建勤,男,1974年10月生,汉族,云南省牟定县人。1995年08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牟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刘安(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主抓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理、法律顾问、乡村振兴、金融防风险专项行动、信访等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联系新桥司法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刘安,男,1983年12月生,彝族,云南省牟定县人。2007年12月参加工作,2006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牟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及日常政务;

2.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会务、保密、信访、综治、档案、接待工作;

3.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参与和指导调查研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

5.负责机关和司法所的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后勤物资装备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使用本部门业务经费、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工作职责:

1.负责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2.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

3.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5.承担本单位的法制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工作职责:

1.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

2.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

3.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4.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5.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四)普法与法治宣传股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五)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管理股

工作职责:

1.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2.组织实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法规和规章;管理牟定县设立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

3.受理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工作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

2.指导、监督人民调解、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2.管理调解组织。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七)社区矫正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2.负责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各乡(镇)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3.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5.承担牟定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和牟定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26798

(八)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

2.组织依法治县工作的调查研究、经验推广工作;

3.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九)政工股

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表彰奖励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本部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干部教育培训、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八、下属单位

(一)牟定县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并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3.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4.负责筹集和管理法律援助基金;

5.组织指导“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对外法律援助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联系电话:0878-5215148

(二)云南省牟定县公证处

工作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联系电话:0878-5216077

九、派出司法所

(一)牟定县司法局共和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2.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5.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居委会龙池路9号

联系电话:0878—5217148

(二)牟定县司法局新桥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新桥镇零公里。

联系电话:0878—5311148

(三)牟定县司法局江坡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江坡镇龙排集镇。

联系电话:0878—5351148

(四)牟定县司法局凤屯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凤屯镇飒马场。

联系电话:0878—5371248

(五)牟定县司法局安乐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安乐乡猫街集镇。

联系电话:0878—5321148

(六)牟定县司法局蟠猫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蟠猫乡大古岩集镇。

联系电话:0878—5391148

(七)牟定县司法局戌街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戌街乡戌街村89号。

联系电话:0878—533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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