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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审计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日期:2021年08月04日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牟定县审计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单位名称:牟定县审计局

二、主要负责人:梁国生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牟定县共和镇廉审路牟定县审计局

2)办公电话、传真0878-6084561

3)通信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廉审路牟定县审计局

4)邮政编码:675500

5电子邮箱:mdxsjj@163.com

主要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中共牟定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楚雄州审计局和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牟定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牟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九)职能转变。优化县审计局职责,整合审计监督工作力量,减少职责交叉分散,增强审计监督职能,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县财政局的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等划入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活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及分工

       




姓名:梁国生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分工主持县审计局、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姓名:张洁

职务:总审计师

分工:负责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目标管理、统计等工作;协助落实依法行政、妇儿工作。分管法规股、财政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办理局党组、县委审计办交办事项。



姓名:施光海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党务政务公开、保密、档案、老干部、信息等工作;组织综合绩效考核、协调审计业务;协助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县委审计办秘书股、电子数据审计股。办理局党组、县委审计办交办事项。


姓名:王永流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工会、节能减排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社会保障审计股。办理局党组、县委审计办交办事项。


姓名:邓开贤

职务:党组成员、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分工:负责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落实意识形态、宣传思想、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护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办理局党组、县委审计办交办事项。

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组织重要会议、起草重要文稿及文件;承担机要、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机构编制、人事、绩效管理、教育培训、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配合分管领导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县委审计办秘书股职责,处理县委审计办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878-6084561

(二)法规股。

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督办计划的执行情况,统计审计成果;组织制定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提供审计所需法律法规咨询和指导;组织实施审计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牵头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工作;承担机关普法学习宣传和依法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受理审计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对局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督和指导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联系电话:0878-6084557

(二)财政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审计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牵头开展年度审计整改督查检查工作,起草县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其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授权,组织对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联系电话:0878-6084560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跟踪审计)、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实施审计,并对其效益进行评价;负责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的监管;开展重大项目稽察。

联系电话:0878-6084550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

工作职责:

负责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调研、汇总、交流内外联系协调和其他综合性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复核把关工作;负责划入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承担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4556

(五)社会保障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对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联系电话:0878-6084562

(六)农业农村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及建设项目。

联系电话:0878-6084556

(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起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有关配套规章制度。

联系电话:0878-6084556

(八)电子数据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为各业务股室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对县属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维护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

联系电话:0878-6084562

(九)行政事业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审计县属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牵头开展县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联系电话:0878-6084557

(十)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工作职责:

对全县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建设项目,以及比例未超过50%但政府拥有建设项目或营运控制权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县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使用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国外援助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委托审计项目招标和对委托审计项目进行管理,制定有关的委托审计工作规范;加强社会中介人员工作的督导,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政府投资审计业务资料进行核查,确保审计质量。

联系电话:0878-6084550

上一条:牟定县审计局2022版行政执法证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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