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突发性强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短时间内会烧毁大片森林草原,给国家财产、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损失,直苴“3·14”森林火灾就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因此,做好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刻不容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确保我乡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快速、安全、高效,立足于扑大火、救大灾、打硬仗的实战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特制定以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安乐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
成立安乐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由乡长李刚任指挥长,副乡长秦晓波任副指挥长,乡党政综合办、乡社会事务办、乡经济发展办、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安乐中心卫生院、安乐中学、安乐小学负责人、乡武装干事为指挥所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牛定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涉及的13个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另外,与我乡毗邻的老城、黑井、新桥、蟠猫、戌街等乡镇建立各种形式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组织,并订立联防协议,协同做好2025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职责任务
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职责任务
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协调、组织、指挥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2.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乡党政综合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预案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
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火灾扑救的综合调度,扑火指导和现场督导。
派出所:组织做好火灾现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负责组织局部地段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令的实施;负责协助县级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侦破。
乡经济发展办:做好扑救火灾经费的落实,对使用的资金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移民安置、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做好灾后救灾物资管理调拨和扑火伤亡人员抚恤工作。
乡武装部:负责组织乡机关义务应急突击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安乐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森林草原火灾伤员的救护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
安乐中、小学: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校长、班主任、学生、家长责任制;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3.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职责任务
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技能的专业培训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的建设完备工作;监督林业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政策;督促各村委会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的宣传;制订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负责值班调度指挥和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报送统计工作。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坚持火情信息统一口径,归口报告原则。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的对外发布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当发生森林草原火情时,各村委会必须不分地域、不分类别、不论任何情况,做到有火必报,干部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或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报告,群众可向村委会报告(报告内容应有发生时间、地点、林地、林木、草原和其他财产情况、起火原因等),火情报告电话:5321021(乡党政综合办)、5321067(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和归口报告原则。当党政综合办或相关单位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由各村委会查明起火地点、火势情况及林地林木情况,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乡长报告,严禁越级上报、冒报(大弯山瞭望台发现火情的除外)。
(三)对正在燃烧的火情,当地村委会应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扑救,并由村委会负责人定时报告现场火情及扑救情况,乡指挥所根据火情发展态势,组织综合应急救援队、乡机关义务应急突击队待命,时刻准备赶赴现场参与扑救工作。发生下列火情之一的,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支援: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草原火灾;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重点林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县级行政乡交界地、乡镇交界地的森林草原火灾。
三、组建扑火队伍
乡人民政府组建一支15人的长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在营房集中食宿、统一训练、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按标准配备机具、扑火装备。森林防火期,乡人民政府再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义务应急突击队(乡机关45岁以下男同志);组建一只不少于5台挖掘机的机械应急队;全乡13个村委会分别建立完善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不少于5匹骡马的畜力运输队或摩托车运输队。所组建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加强培训和训练,必须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及时扑灭山火,严禁虚设。
四、扑火就位及有关准备工作
(一)坚守值班制度
一是乡、村防火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做好火情调度和卫星火点核查反馈工作,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森林草原火灾统计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传递;二是各村委会护林员要做到每天巡山护林,及时掌握重点林区人员出入情况,如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及时汇报。
(二)扑火物资的准备
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配备必要扑火物资:高压水泵2台、水袋40根、风力灭火机15台、Ⅱ号扑火工具100把、水枪4只、背桶10只、塑料桶100只、油锯10把、砍刀50把、铁耙50把、锄头50把。
2、3立方水车1辆、1.5立方水车1辆。
3、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必须保证2辆越野车值班,以确保随时调用。
4、与乡内挖掘机业主签订5台挖掘机协议,一旦发生火灾,支付略高于平常台班费,但要立即到火灾现场开挖生土隔离带。
凡参加扑火的人员,必须自带扑火工具(水枪、塑料桶、锄头、砍刀、背壶、手电筒等)。
五、后勤保障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储备一定数量的易存放食品,以确保应急需要。
(二)乡政府食堂准备充足食品、餐盒和储物箱。
(三)组织机关全体女职工和55岁以上老职工成立生活组和后勤保障组,保证救灾人员盒饭供应。
(四)与部分商店协商,做好扑救队伍必要的后勤物资供给。
(五)组织乡、村医疗队为扑火队伍做好医疗服务。
六、队伍指挥
在火灾处置中,相关人员到场后,迅速成立前方指挥部,统筹指挥扑救工作;
指挥长:负责全盘统筹;如指挥长外出,由副指挥长代行其职。
副指挥长:负责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乡义务应急突击队的调配和扑救指挥;如副指挥长外出,由指挥长指派到场班子成员代行其职。
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到场护林员调度;如主任外出,由副主任到场人员代行其职。
七、重点地区扑火队伍调配
(一)白马山:发生火灾后迅速组织辖区村委会应急扑火队和乡综合应急救援队扑救;猫街、小屯、蒙恩、太极、河心村委会应急扑火队以及乡机关义务应急突击队原地待命,若发生火灾1小时后仍不能扑灭,村委会应急扑火队和乡机关义务应急突击队应全力投入扑救。
(二)中峰山:发生火灾后迅速组织辖区村委会应急扑火队和乡综合应急救援队扑救;桃园、直苴、石板村委会应急扑火队原地待命,若发生火灾1小时后仍不能扑灭,村委会应急扑火队和乡机关义务应急突击队应全力投入扑救。
(三)大弯山:发生火灾后迅速组织辖区村委会应急扑火队和乡综合应急救援队扑救;猫街、石板、直苴、安益、六渡、力石、新田村委会应急扑火队原地待命,若发生火灾1小时后仍不能扑灭,村委会应急扑火队和乡机关义务应急突击队应全力投入扑救。
(四)大黑山:发生火灾后迅速组织力石、羊旧村委会应急扑火队和乡综合应急救援队扑救。
(五)火灾扑救人员指挥调度: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乡机关义务应急突击队、全乡护林员由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调配;村委会应急扑火队由各村委会召集后,听从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长统一指挥。
八、扑救方法
(一)以水为主灭火法;抽水机抽水、用水枪灭火。
(二)主要采取隔离法(俗称断火路法)扑救;根据现场火势变化情况,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地物(小路、水沟、林间空地)开设8-1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以阻隔火势蔓延。
(三)根据现场情况,在风向、地形等条件有利时,可采用“点倒火”的方法进行扑救。
(四)在林内植被稀疏地段和林区边缘,地形、地势和风向等条件适宜时,可采用人工直接扑打,利用风力灭火机、Ⅱ号扑火工具、针阔叶树枝、水枪等工具直接进行扑救。
扑救时要根据火场的地形、地势、林种和当时的风向、风力等气候条件适时、适地的选用,指挥人员应提高警惕,切忌把扑火队员带入山火易包围的地段和无氧区域,做到精心部署,科学稳妥,不伤人、不死人。
乡人民政府下发各村做好增援通知后,及时做好准备、按时到达扑火现场。
九、坚守火场,清理余火
明火扑灭后,参加扑火的专职人员(应急队员)原地休整,尽快补充能量,并做好复燃后二次扑打的准备;其余人员由熟悉地形的乡村干部带领分片、分段专人负责坚守火场,发现有复燃的迹象时及时扑灭,乡机关45岁以下男干部由党政班子成员中的男同志带队参与清理余火,谨防死火复燃,经仔细检查确无复燃条件,报总指挥批准后方可撤离火场。
十、善后处理
在扑火中,负轻伤、重伤的人员要立即送往附近医疗机构进行及时治疗和抢救;对重伤者在稳定伤势的前提下,送往县级医院治疗;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至残或者牺牲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医疗费、抚恤费;农民、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支付医疗费、抚恤费。起火单位对起火责任确实无力负担的,由乡政府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