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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日期:2022年06月01日   作者:   来源: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对云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交办牟定县的14件群众举报投诉件已克期全部办结。对照《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县须整改问题10个,印发了整改方案。我县须整改的10个问题属全州共性问题,要求:在2021年底前完成1个,2022年底前、2023年底前、2025年底前各完成3个。截至2022年5月底,10个反馈意见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其他9个正按整改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要求加快整改落实工作。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底)

1.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2022年1月,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相续组织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查找出的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快整改落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2.把绿色发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面。2021年7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安全高质量抓好中央、省、州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高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

3.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方面。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坚持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机制,切实扛稳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

4.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方面。制定印发了《牟定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挥棒”作用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责任状方式,督促和倒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5.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安全高质量抓好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方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了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4件举报件和10个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要求有力有效推进。

二、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底)

1.能耗双控工作方面。加强项目备案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暂停“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加强与县统计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能耗双控管理;完成了州下达牟定2021年单位GDP能耗下降3.2%目标任务。

2.对煤电、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和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全面梳理排查及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制止方面。对2家重点用能监测企业开展了核查,实行动态化清单管理。

3.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方面。2021年,对全县27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了节能诊断,上报用煤单位8家(其中:重点用煤单位1家)。

4.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项目治理方面。对1家高耗能建材企业实施了限产措施,督促整改,并对企业每天用电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全面加强监管,目前已恢复生产。

三、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底)

1.加强优良水体保护方面。加强2个水质监控断面的环境监测监管,加强风险管控与防范。2021年以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龙虎水库水质达Ⅱ类、中屯水库水质达Ⅲ类,水质状况为优良,达标率为100%;5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Ⅲ类,水质达标率100%;3个省控河流地表水古岩河和紫甸河水质均达Ⅱ类,中屯水库水质达Ⅲ类,水质优良率达100%。

2.加快推进水环境整治方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河湖保护“五种思维、五种思想、五个转变、五字要求”,认真推进“河长”制,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各级河湖长共巡河6911人次,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修复,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积极推进“一河一策”修编和省级美丽河湖申报等工作,牟定河被评为云南省2021年度省级美丽河湖。加强主要河湖水质提升工作,重点推进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

四、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底)

连续3年(2019-2021年)超额完成州下达污水管网改造建设任务。2021年,新建污水管网13.3公里,完成州下达任务数6公里的221.67%。截至2021年底,已建成城市污水管网65.636公里。2022年下达任务7.4公里,截至5月底已完成3.88公里。县城污水做到应收尽受,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升。

五、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底,已完成整改)

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21年11月30日建成投入使用,2022年3月已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截至2021年年底,已建成城市污水管网65.636公里,按现有县城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计,每平方公里已达13.1公里污水管道,县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现实际日平均处理量7500立方米。

六、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底)

持续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环境执法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施行清单管理,切实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七、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底)

1.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方面。制定了《2022年大春生产发展种植规划》、《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258万元,补贴面积320200亩。

2.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方面。引导农民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推进绿色生产基地建设,2021年,完成了耕地轮作制度试点6万亩项目招标工作。

3.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方面。制定《牟定县2021-2023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意见》,积极推广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科学施肥技术。制定了《牟定县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投资304.2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4.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方面。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农业监管执法。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1个次,立案查处违法农资案件2件。

八、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底)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坚持大气目标导向,完成州下达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2021年以来,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85%(2021年为99.7%、2022年1-5月为100%)。

2.部门协同联动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砂石料企业粉尘扬尘整治;住建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督促施工场地认真落实“六个百分百”、加强餐饮油烟防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秸秆焚烧管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在建公路运输扬尘治理。

3.加强大气环境执法监管方面。2021年,县生态环境部门查处涉气环境违法案件8件。

九、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林草局;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底)

1.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方面。初步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目前,全县林地保有量达到156.27万亩,森林面积142.88万亩,森林蓄积量430.23万立方米,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1.84%、按照最新规划和调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0.81%;草原(草地)保有量达112.42万亩,草原(草地)受保护率达到100%。

2.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方面。加大野生动物、候鸟迁徙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力度;妥善做好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退出及处置工作。截至2020年年底,全县已建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8.87万亩。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十、云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底)

完成了对历史遗留矿山的摸底核查,共核查图斑117个,面积3440.61亩,涉及矿山42座,经核查需开展修复矿山7座684.57亩,已完成了历史遗留矿山公示并在系统内填报完成,拟修复面积670.14亩。1座矿山已完成了生态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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