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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原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一期、一期追加和二期工程实施效果情况

日期:2020年12月28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牟定县原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

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一期、

一期追加和二期工程实施效果情况

牟定县原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是我省土壤修复的试点项目之一,主要是对历史遗留受铬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一期、一期追加和二期工程于2018年6月完工,于2019年7月29日通过省级验收。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期工程实施情况。本工程主要采用原地异位化学还原稳定化工艺对牟定县原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铬渣场及板栗园内受六价铬及砷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经《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牟定县渝滇化工厂历史遗留铬渣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云环发〔2015〕59号)批复同意实施。工程于2016年2月动工建设,于2018年6月完工,实际修复土方量2.76049万立方米,完成了修复土壤安全填埋和场区的封场绿化。工程完工后,我县委托云南高科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修复效果评估。

一期追加工程实施情况。一期工程施工期间,针对基坑回填前的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发现设计范围外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在一期工程设计范围之外,继续按一期工艺开展了超标土壤的修复治理工作。工程实施方案经《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原牟定县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云环函〔2018〕222号)批复同意实施。工程于2018年6月完工,实际修复土方量1.56353万立方米,完成了修复土壤安全填埋和场区的封场绿化。工程完工后,我县委托云南高科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修复效果评估。

二期工程实施情况。本工程主要采用化学淋洗工艺对牟定县原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和生活区地面建(构)筑物拆除破碎后进行处置。工程实施方案经《云南省环保厅关于牟定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云环发〔2017〕20号)批复同意实施。工程于2017年10月16日开工,于2018年6月30日完工,实际处置受污染建筑物2.60681万吨。工程完工后,我县委托滇鹰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修复效果评估。

二、工程实施效果情况

经检测,一期、一期追加工程,清挖后场地基坑及侧壁土壤中六价铬含量低于30毫克/千克、砷含量低于20毫克/千克;一期、一期追加和二期工程,修复治理后的土壤、构建筑物、淋洗泥饼中的六价铬浓度低于30毫克/千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有关要求;浸出液中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处置后的出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对照《牟定县渝滇化工厂历史遗留铬渣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一期工程)、《原牟定县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一期追加工程)、《牟定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值的要求,达到了修复治理效果。

一期、一期追加和二期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二次污染事故,也没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的实施消除了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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