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站所:
根据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牟财农〔202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71.51万元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依据
(一)补贴对象:为2022年实际种植粮食作物农民,具体
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规模种粮食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发放对象。
(二)补贴依据及标准:县财政下达共和镇补贴资金额度是71.51万元,按2022年大春季节种植的水稻、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经核实统计补贴面积37876.14亩,确定补贴标准为每亩补助18.88元。依据各村(居)委会实际统计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资金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云财农〔2009〕(349号)尽快组织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及时将资金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二、强化资金监管
一是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资金发放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二是认真负责进行公示,每户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四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为做好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政策的落实工作,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二)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切实负责做好准备工作。
1.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全镇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大春水稻、玉米、大豆等播种面积核实统计及补贴面积的测算,按各村(居)委会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测算分配补贴面积。
2.各村(居)委会负责将每个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认真核实统计造册,确保到户面积真实准确,做到公平、公正,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必须认真对各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进行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群众无意见后,由村(居)民小组长、村(居)委会主任签上字,于6月1日前将表册上报到镇财政所录入农户信息。
3.镇财镇所负责核实到村组、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核对准确后将数据录入农补网,于6月4日前补贴资金通过“一折(卡)通”账户,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调动和保护好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三)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要积极通过广播、群众会议等形式向农民宣传种粮一次性补贴政策,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共和镇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共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