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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谷顺花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10D-/2020-0414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4月14日 主题词:关于谷顺花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  号:江委〔2020〕13号 著录日期:

各村党总支、支部,镇属各中心、站所、办(室):

根据县纪委办文件《关于谷顺花同志任职的批复》(牟纪办〔2020〕13号)、县纪委文件《关于谷顺花同志任职的通知》(牟纪组〔2020〕6号)精神,经2020年4月14日中共江坡镇第三届委员会第57次会议讨论,决定:

谷顺花 任江坡镇纪委纪检专干、牟定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江坡镇监察室监察员职务。

中共江坡镇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