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支部,镇属各中心、站所、办(室):
根据县纪委办文件《关于谷顺花同志任职的批复》(牟纪办〔2020〕13号)、县纪委文件《关于谷顺花同志任职的通知》(牟纪组〔2020〕6号)精神,经2020年4月14日中共江坡镇第三届委员会第57次会议讨论,决定:
谷顺花 任江坡镇纪委纪检专干、牟定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江坡镇监察室监察员职务。
中共江坡镇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