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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江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10D-/2020-1017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3月25日 主题词: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江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江政通〔2020〕40号 著录日期:

各村委会,镇属各站、中心、办(室):

根据《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省州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牟农通〔2020〕1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我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顺利推进,经镇党委、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谭培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景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秦晓波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谭培英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王宽郡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夏 睿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余发全 镇司法所所长

黑启平 江坡供电所所长

陈舜忠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 勇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艺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秦晓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舜忠兼任副主任,联络员由各成员站所负责人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发生工作变动,则由对应站所的相关人员自然调整补充,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明确。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领导和开展全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困难问题。

(二)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调、指导和督促各村委会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职能站所的职责

1.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农村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提出审批建议。

2.自然资源所: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再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