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相关站所:
根据县水务局关于认真落实水库坝塘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全镇水库坝塘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水库坝塘责任主体,切实落实水库坝塘同级管理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坝塘管理村组责任人,管理员责任人,建立以各村民委员会、行政村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水库坝塘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现将全镇水库坝塘安全管理责任制下发各村委会及相关站所。请按隶属关系和辖区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类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职责。
一、我镇辖区内的17件小(二)型水库的政府责任人为镇人民政府镇长,主管部门责任人是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是水库管理的村委会总支书记(或主任),水库管理员岗位责任人是各水库管理员。
二、全镇388件小坝塘、河闸的管理责任制,按照各村委会辖区管理落实管理制度。小坝塘的行政责任人为各村委会总支书记(或主任),技术部门责任人是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坝塘管理员岗位责任人是各村民小组组长或各坝塘管理员。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