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级各办(中心、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文件、《牟定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乡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今年,我乡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8个,其中,中型1个,小型7个,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农户有68户,总人口250人,威胁财产996万元。我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与其他乡镇相比任务繁重,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因此,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和谐蟠猫、平安蟠猫,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提速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为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重点要抓好以下八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选聘落实和调整完善监测人员。各村委会、乡级各办(中心、队)要以《牟定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认真统计危及人员及威胁财产数据,严禁排查工作走过场、工作不认真,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严格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及《牟定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要求,每个隐患点选配2名监测人员进行监测,为切实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抓好“两卡”发放。全面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是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告知责任的有效途径。各村委会要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的要求,全面做好“两卡”发放工作。“两卡”填写要做到全面、规范、准确,受威胁农户每户一张,不留空白,并督促农户将其粘贴在家中醒目的位置,让群众熟悉和明白受威胁的地质灾害类型、危险程度,熟悉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紧急转移路线、避险地点,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时能按要求迅速及时撤离避让。同时,要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手中,明确各自职责。
(三)认真落实责任单位的监测预防责任。汛期前,乡人民政府已按时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职责,确定重点防范的区域及防治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公路沿线、工程建设项目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有效开展。乡、村、组要与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区等单位签订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告知书,切实避免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进一步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对列入今年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人民政府已正式发文,将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明确到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并按乡镇领导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挂点领导工作职责。
(五)加大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力度。各村委会要按照地灾防治分级负责制度及《楚雄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各地质灾害点监测方法、预警预报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巡查面要达100%,确保做到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有人走到、看到、问到、说到、监测措施督促落实到。巡查人员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必须要经监测人员签字认可。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处理。对监测效果不明显的监测方法要进行及时调整和整改;对已损坏的监测桩、监测标记要重新设置;要通过认真检查落实监测和预警预报措施,使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期中能够做到有效监测、及时发现险情、快速作出预警、有序组织避让,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对监测人员的管理,确保监测人员履职到位。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及《牟定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监测人员的管理,确保监测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职。要督促监测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科学设置监测标志,按时做好监测记录,定期分析记录的数据,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充分发挥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要坚决杜绝监测人员擅自离岗、脱岗发生,凡是发现监测人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或工作不认真履职的,要及时调整和更换。要加强对监测人员业务指导,适时对监测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提高监测人员的预警、预报能力。
(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委会、乡级各办(中心、队)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把各项预防措施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一是及时抓好乡、村、组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四级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率达100%。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管理水平和监测人员的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培训方法上可采取召开培训会、群众会、户长会、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二是在所有地质灾害危险区,要制作警示牌,避险线路牌,警示告知人民群众不要进入危险区,要积极组织重点防范区受威胁群众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演练,让群众熟悉发生地质灾害时如何避险,如何抗灾自救,防患于未然;三是要按照省、州、县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抓好重点监测隐患点预案制定工作,确保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有单个的应急预案,并具有切实可行和可操作性,防止预案流于形式,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四是要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严肃值班纪律,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各村委会、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乡级各办(中心、队)要认真安排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明确细化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在汛期前将值班人员安排情况报乡党政办备案,值班人员要按照《蟠猫乡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发生擅自脱岗、离岗行为,值班人员需外出,必须经乡领导批准,同时做好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特别要做好汛期气象预警工作,有重要天气情况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使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受威胁农户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监测人员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做好临灾前群众转移避险工作。一旦出现灾害险情,要按照《蟠猫乡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快速、及时做好灾险情上报和处置工作。乡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值班工作不认真的将进行全乡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其他要求
(一)强化基础,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痕迹”管理。各村委会、乡级各办(中心、队)工作人员及广大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痕迹”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群策群防网络建设情况、巡查记录、培训情况、重要天气预报情况、监测记录情况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实现“痕迹”管理规范、完整,并妥善保存。
(二)地质灾害各挂点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所联系村委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督促检查。为进一步督促村委会、乡级各办(中心、队)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防治措施,在汛期中,地质灾害各挂点班子成员要适时深入所联系的村委会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迅速督促整改。
(三)严格地质灾害防治考核工作。各村委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目。乡人民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五面红旗考核,考核结果与村组干部的绩效挂钩。
附件:1.2025年蟠猫乡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人员登记表
2.蟠猫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3.蟠猫乡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4.蟠猫乡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5.蟠猫乡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6.蟠猫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管理办法
蟠猫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2025年蟠猫乡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及监测人员登记表
隐患点名称 |
威胁人员及财产情况 |
责任人 |
监测人员 |
电话 |
蟠猫村委会老王村滑坡 |
22户、78人、268万元 |
罗福安 |
王丽英 |
18214563161 |
李雪芬 |
15912903891 |
|||
蟠猫村委会母鲁打一组滑坡 |
4户、13人、70万元 |
罗福安 |
黑明富 |
13769274276 |
黑连玉 |
15887511773 |
|||
朵苴村委会朵苴村一、二组 |
3户、13人、37万元 |
罗福安 |
李金萍 |
15825160320 |
鲁思珊 |
15912914032 |
|||
古岩村委会大古岩村庙山脚滑坡 |
11户、50人、134万元 |
罗福安 |
李永亮 |
13708781465 |
普祥 |
13987862522 |
|||
蟠猫村委会母鲁打五组不稳定斜坡 |
9户、32人、96万元 |
罗福安 |
普发乾 |
15987807947 |
黑明生 |
15887516960 |
|||
古岩村委会铜厂箐一、二组滑坡 |
10户、35人、120万元 |
罗福安 |
陈光文 |
15096479141 |
邓应东 |
13769261303 |
|||
蟠猫村委会母鲁打二、三组滑坡 |
3户、11人、40万元 |
罗福安 |
刘开荣 |
13578492364 |
刘宏义 |
15891856412 |
|||
碑厅村委会上碑厅小组滑坡 |
7户、31人、258万元 |
罗福安 |
普显江 |
19987806606 |
邓示兴 |
17387807698 |
|||
合计:8个点 |
68户、250人、996万元 |
16人 |
附件2
蟠猫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11月30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的另行发文通知。
(二)每年的5月1日前,自然资源所应拟定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上报下发各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三)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四)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得离县外出,特殊情况须外出的,必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五)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通讯状态,确保通讯畅通。
(六)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附件3
蟠猫乡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乡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实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简称“两卡”)发放制度。
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写发放工作,由蟠猫自然资源所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具体负责。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负责单位和负责人,相关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填写内容由蟠猫自然资源所根据各灾害点不同情况确定,并填写发放。
四、《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的机关、厂矿、学校和农户,每户一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由各隐患点监测人员根据情况填写内容并发放到户。
五、对不认真实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4
蟠猫乡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一、汛前排查制度
1.时间: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
2.责任单位:蟠猫乡人民政府
3.排查的范围:蟠猫乡辖区范围
4.排查的主要内容:(1)对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形、地貌变化情况进行排查;(2)对已有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监测变化情况记录;(3)对人口集中的村组、居民点房前、房后的安全进行重点排查,重点丘陵地区农民建房和靠山房屋;(4)对排查出来的新点登记造册并分出轻重缓急上报,而且要确定监测人及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
5.蟠猫自然资源所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排查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将对新增地灾点和变形严重的点进行现场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二、汛中巡查制度
1.时间: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2.责任单位:蟠猫乡人民政府
3.巡查对象:人口集中的村组及居民点;已登记造册的地灾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反映的地灾隐患点。
4.巡查主要内容:(1)实地查看易发区和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2)检查群测群防责任的落实情况;(3)检查“两卡”(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
5.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重大险情要一事一报。蟠猫自然资源所接到重大险情报告后及时报告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指导性的处置意见。
三、汛后核查制度
1.时间:每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
2.责任单位:蟠猫乡人民政府
3.核查对象:蟠猫乡辖区内所有的地灾隐患点
4.核查的主要内容:(1)已登记造册的地灾点,进行排查,将上一个汛期以来的变化情况逐一记录填表(如地灾点的范围有无变化,裂隙有无增多,加大),并视情况调整群测群防监测手段及密度。(2)核查群测群防工作是否落实,对不负责任的监测人员进行调整。
5.蟠猫乡人民政府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核查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根据上报的核查结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对地灾点按危害程度、稳定状态划分等级,重新排序,指导调整群测群防措施。
附件5
蟠猫乡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为迅速准确地记录和上报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提供灾情信息,确保有效处置地质灾害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等级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大级。具体标准如下:
1.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2.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3.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者;
4.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者。
二、地质灾害应急处理
1.值班工作人员接到汛期灾情电话、电传电报,要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向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汇报,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和建议。
2.发现有严重险情时,及时报告蟠猫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核实具体数据,组织调查和应急处理。
三、灾情速报时限
1.一般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蟠猫自然资源所应在2小时内上报当地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2.较大级、重大级、特大级地质灾害,蟠猫自然资源所应在1小时内上报当地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3.对地质灾害的处理,应在灾情稳定后7天之内形成影像、文字材料,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4.灾情成功预报的,7天内形成文字资料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四、灾情速报内容
(一)速报时应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可先报送初步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事件的处理,再不断地补充报告,绝不能压而不报;对一次报不详尽的,可分几次续报;对发生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把握不准的,可边处理边核实,把好信息报送关。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1.发生具体位置;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五、建立地质灾害专项记录
对涉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会议、事件、收发文件要逐项记录,建立档案。
六、责任追究
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6
蟠猫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监测人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有效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是指由村民大会公开推选,并经村委会、乡人民政府批准,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负责对本村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记录和预警、预报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由乡人民政府上报,县自然资源部门建卡登记管理,其数量原则上每个点设置一至二人。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上述原则及时补充。
第四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选拔,要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监测人员名单、工作职责应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村庄公布,同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居住在受该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威胁村庄中的村民小组干部或村民;
(二)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三)有高度负责和热衷公益事业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能够适应地质灾害定时巡查、监测和记录工作需要。
第六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在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期对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点监测,定时巡查,做好记录,特别是在每年汛期(5月1日至11月30日),要加强对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监测,不得出现漏报、瞒报等情况发生;
(二)定时向村委会、蟠猫自然资源所和乡人民政府报告监测、巡查和记录情况;
(三)负责向受该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机关、学校、厂矿、村民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及自然资源部门下发的其它有关宣传资料,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常识,并协助蟠猫自然资源所做好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危险情况时,及时向村委会及乡人民政府报告,危急情况下应立即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并指挥村民做好自救互救;
(五)协助保护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警示牌、标识牌和隔离带等设施。
第七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设置,要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保持相对固定。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可连续使用;对不适应工作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更换。
第八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在工作中所必备的钢尺、记录本、雨具、手电筒、报警器等监测和预警工具,由乡人民政府统一购置发放。
第九条 乡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管理,发挥好监测人员的作用。蟠猫自然资源所要把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到位情况、履职情况作为地质灾害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督促和检查。
第十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要认真学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能力和水平。乡人民政府将采取集中和分散等多种形式,每年定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般应每年培训一次,培训工作要在汛期来临前完成。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
(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常识;
(三)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记录方法;
(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措施;
(五)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关规定、政策精神。
第十二条 蟠猫自然资源所必须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业务指导,帮助指导监测人员建立有效的监测方法、规范监测记录,熟悉掌握报警信号、群众撤离路线、避险地点,保证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有效开展。
第十三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补助经费的标准按照省国土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614号)精神及县人民政府的补助规定,给予每人每年1800元补助,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从专项经费中拨付。
第十四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一)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及时上报给乡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
(二)第一时间通知群众撤离、协助政府部门组织群众避让,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得到及时转移,避免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人民政府将扣减或扣发误工补助费,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在发现地质灾害明显前兆时没有及时上报或通知群众撤离的;
(二)监测工作中有疏忽,巡查中未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变形变化迹象,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三)未认真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的;
(四)未按照要求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履职不到位的。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