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卫生所,各办(中心)所:
经决定,现将《蟠猫乡2022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蟠猫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蟠猫乡2022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牟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牟定县202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牟卫发〔2022〕1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包各项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有效降低孕产妇及婴幼儿死亡率,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入开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
2.新生儿访视率达90%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1.各卫生所村医加强对辖区内育龄妇女的追踪随访,做好孕期保健知识及早孕(12+6周内)建册、四个时段内产检免费政策的宣传。发现孕情的及时动员到卫生院或县医院、县妇计中心进行首次产前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为其建立及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
2.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的规定,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5次产前检查和产后1次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体检,各医疗保荐机构应按照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做齐各项检查,并集结做好妊娠期风险管理评估工作。各卫生所应按要求收齐公共卫生5各时段内的辅助检查单,并根据《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右上角的风险级别或者是手册内各个时期的风险级别,制定管理措施,按照高危孕产妇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3.每次产检后要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产检时段要求,与孕妇预约好下次产假时间。保证辖区内孕妇首检在12+6周内,其余四次产检分别在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内,并交代孕期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就医。
4.产后访视:各卫生所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转诊,访视后应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对应的访视记录,并建立儿童档案和完善孕产妇档案。外流县域内的孕产妇,由户籍地村医提供详细地址,请居住地村医访视,共和镇内的孕产妇由户籍地村医访视。访视时交代好产后42天必须回原分娩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满月当天进行新生儿体检。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各卫生所按照预约花名册通知辖区内满42天的产妇到县级医院或是原分娩医院进行产后42天检查并回收《孕产妇保健手册》。
6.加强辖区内流动孕产妇的管理,对于县域内流出和流入的孕产妇都应按时随访管理,孕产妇及新生儿信息由户籍地上报,家庭访视由居住地村医进行。流出县域外的孕产妇,户籍地村医应利用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随访首检、高危、复查、分娩信息,掌握孕产妇外流地、动态随访,及时上报孕情、高危及分娩信息,及时回收保健手册。孕产妇居民健康档案台账清楚记录流出时间、地点及相应情况。
(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各卫生所要注重儿童体检质量及保健手册填写质量,按照第三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新生儿访视管理: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和未住院分娩或在县外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新生儿于出院后一周内,由当地村医进行新生儿访视1次,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宣传儿童体检的好处,免费体检的程序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知识,发现异常的新生儿及时上转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救治。结合我县孕产妇分娩均集中在县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实际,不论县医院或县妇幼保健院分娩的新生儿,接产分娩医院均应发放《儿童保健手册》并在手册上盖上代谢疾病筛查、听力筛查标识章。
2.满月儿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由村医宣教动员到卫生院进行满月儿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健康指导、发育评估。如果出生时未开展听力筛查或者听力筛查未通过者,还要进行听力筛查。县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的指定 单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固定每周一至周六开放儿童健康体检门诊,进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
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儿童健康检查服务应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部分可在村卫生所进行,时间分别在满月、3、6、8、12、;18、24、30月龄(检查时间满整月龄当月内),并建立完善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36、48、60、72月龄儿童(当年度内)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共12次。随访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之间的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儿童6-8、18、30月龄时必须进行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测定,对发现有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及治疗管理。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一次听力筛查。在6、12、18、24、30、36月龄分别做一次中医药保健服务。在48、60、72月龄分别做一次视力筛查。每次访视结束,应认真详实填写《儿童体检记录表》和《儿童保健手册》。
4.高危(体弱)儿童的管理:在县乡村三级儿童体检时筛查出的高危体弱儿童应由户籍地乡村医生负责记录在《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和《7岁以下高危儿童管理登记台账》上并按照相应的高危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案管理,必要的需每月一次的随访管理。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方式:严格执行3岁以内儿童满整月龄当月内体检、3-6岁儿童当年度体检的标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方式:采取适时集中体检和预约体检两种方式结合开展服务,朵苴卫生所、联丰卫生所、龙泉卫生所、古岩卫生所辖区内儿童由村医通知到卫生院体检。每个月上旬由辖区内村医通知儿童家属在指定的儿童体检日到卫生院进行儿童体检。体检后妇幼专干将体检情况反馈给村医,村医将体检信息填写在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档案内。对未能及时体检的儿童由村医再次通知督促其进行体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对各乡镇儿童体检工作开展督导。
三、服务补助标准及兑现方法
(一)补助标准
以《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牟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牟定县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为据。
(二)兑现办法
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明确产检、儿童体检时段内的免费服务项目,以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中居民健康档案免费服务项目,各医疗保健机构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认真登记好每次服务花名册、台账,分月汇总等,并审核准确,服务花名册必须得到服务对象签字确认,每月28日以前上报卫生院,卫生院妇幼专干于每月2日以前审核上月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后汇总《牟定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经费兑现汇总表》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审核并抽查10%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后,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出资金拨付方案,一同报县项目办审批,由县项目办拨付相应服务补助资金到各服务单位账户。
抽查中每发现一例服务不真实(服务内容不全或未提供服务)的,倒扣10例服务经费,该村不足10例管理数量的扣完为止。不按时上报相关服务表卡登记的服务机构,每迟报1次,从季度考核得分中扣1分,迟报3天或以上的一次扣5分。
四、督导考核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督导考核工作,乡对村每月1次督导、每季度1次考核。
蟠猫乡卫生院要根据县妇计中心下达工作任务指标制定出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业务人员培训和监督考核职能,积极开展对村级卫生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同时要认真开展绩效考核,对未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服务的卫生所,卫生院根据考核情况,扣减相应的服务补助经费。
五、考核奖惩
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包各项工作,促使其不断向规范化迈进,提升管理质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对乡村级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实行奖惩。
(一)乡村医疗保健机构
1.季度结案的孕产妇中,围产保健手册完整回收1本奖励10元,回收不回一本扣取10元。
2.季度结案的孕产妇中,围产保健手册抽查达到12+6周内早孕建册的一例奖励10元,达不到一例扣取10元。
3.季度结案的孕产妇中,围产保健手册抽查达到出院后7天内家庭访视的一例奖励5元,达不到扣取5元,达到产后42天健康检查的一例奖励5元,达不到一例扣取5元。
4.季度结案的孕产妇中,村医对辖区孕产妇跟踪管理到位,符合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的每达标1例,给予乡村医生200.00元的孕产妇规范管理奖励,反之若达不到规范管理1例惩罚乡村医生扣取20元工作经费。规范管理必须符合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由村医及时发现孕情,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时动员孕妇于孕12周内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首次产前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二是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动员孕妇在孕16-20周、21-24周、孕28-36周、37-40周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规范产前检查一次;三是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在产妇出院后1周内入户访视1次;动员产妇42天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健康检查一次。四是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按高危孕产妇管理要求做好跟踪管理工作;五是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纸质、电子)中各种辅助检查内容与《孕产妇保健手册》一致(抽查+核实)。并档案中规范粘贴完整。
5.加强规范两个高危管理工作,季度结案的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童中,符合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及云南省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管理规范的每达标1例,分别给予乡村医生高危孕产妇50元;7岁以下高危儿童30元的高危规范管理奖励,反之若达不到规范管理1例惩罚乡村医生扣取20元工作经费。漏管一例高危孕产妇或高危儿童分别扣取30元和20元的工作经费。高危规范管理必须符合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按照云南省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童管理要求完整建立高危儿童管理登记台账、个案卡及个案随访管理记录表;二是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童随访管理个案从立案之日起严格按照两个高危管理规范标准认真进行追踪管理,管理措施到位且有针对性,管理内容记录规范完整,管理重点突出,管理效果显著。三是管理对象一人不同时段所出现的高危因素必须全部纳入管理,并按照所含高危因素有对应的管理措施;四是户籍外流高危对象需按照两个高危管理规范标准要求规范追踪管理,可电话追踪指导在异地检查并完整收集异地检查资料,归档和记录在健康档案及随访个案中。档案及管理手册高危标识醒目。
6.季度结案的孕产妇中,孕产妇健康管理不到位,发生非住院分娩的,乡、村两级分别按照2000元/例、500元/例的标准对卫生院、村卫生所进行惩罚与约谈,并全县通报。
7.自然年度结案的孕妇中,孕产妇健康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乡、村两级分别按照10000元/例、村级2000元/例的标准对卫生院、村卫生所进行惩罚;并按照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资料管理
各卫生所要对各种表册进行归档管理,乡级以村为单位,村级以社(组)为单位进行规范管理,提高表册的连续使用率。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统计资料。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