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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地区分户指南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187-/2024-1204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常住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且年满18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需要分户且同一住所内可以以层数、房间数进行分割,申请分户的成年人及其家庭具备实际居住的独立房间,且达成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财产分割,可以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需要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书;

      (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