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牟定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0319912023082402)


发布日期:2023-08-25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  点击:[]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牟定县悦漫酒店未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住宿旅客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案案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0319912023082402

违法事实

2023年8月21日21时12分,牟定县公安局共和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旅店开展集中清查检查过程中,当场查获牟定县悦漫酒店未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住宿旅客李某某(女)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并通知父母或监护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一百二十条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住宿旅客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罚款金额

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处罚机关

牟定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8月24

公示截止日期

2023年8月25至8月31日

数据来源单位

牟定县公安局共和派出所

打印    收藏    关闭

  • 主办:中共牟定县委 牟定县人民政府   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通讯地址: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中园大道24号   电话:0878-5211621
    邮箱:mdxzfxxzx@126.com   网站标识码:5323230004    
  • 滇ICP备06006566号-1     滇公网安备 53232302532308号    
  •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