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号:牟卫公罚字[2021]7号
被处罚单位:牟定县伊蔓莎美容养生会所
违法事实:2021年06月22日,牟定县伊蔓莎美容养生会所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违反规定: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时间:2021年07月09日
行政处罚结果:已履行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