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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戌街乡人民政府2022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30   来源:牟定县戌街乡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我乡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县政法委《中共牟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乡的实际,特制订戌街乡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中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乡政府执法的权限和职责,落实和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按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统筹管理、权责统一,相对集中、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破解乡行政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提高乡级组织统筹协调能力,促进乡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戌街乡行政执法现状

(一)乡执法队伍建设人数较少,力量薄弱。

在当今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形势下,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基层人民政府作为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国家机构,行政执法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执法队伍建设尤为重要。戌街乡编制人数71人,实际在编58人,其中事业编29人,持有执法证件16人,占总数的25.8%。执法队伍人数比例较少和实际调处矛盾纠纷较多形成反差,执法队伍建设需要扩充。

(二)乡执法队伍专业性不强。我乡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滞后。从近三年执法队伍学历来看,大专以上学历都在90%以上,文化素质较高,但法律专业出身人数偏少,专业化严重偏低,专业知识缺乏,不够精通,对自己领域内涉及到问题无法做到政策和相关法律依据的精准解释。

(三)人事变动和岗位调整影响。我乡29个事业单位人员当中,7人在编在岗,每年人事频繁调动,一些刚考了执法证或拥有执法证的人员外调到其他单位,有些站所执法任务重,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农林水、国土、计生等部门人手不足,执法部门内部也缺乏相应的法制工作机构,执法队伍力量减少。

(四)行政执法经费保障还不到位。受体制和地方财政实力等因素制约,执法工作人员执法期间没有补贴。同时,执法过程中 会面临一些未知的风险和要承担必要的失误责任,使得干部职工不愿意考执法证和到期换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深化改革。权力下放基层,配合上级单位进行改革试点工作,向新桥镇综合执法和江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学习,把我乡的行政执法工作向前推进一步,为我乡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戌街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部署制订措施、检查、监督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有斌

副组长:果如逵 王建萍毕其荣

成 员:李兴东 习有江 温以国 普文忠 史万花 秦德攀 毕其荣 全薇 字伟 毕绍伟 刘斌 夏世尧 周天楠 张彦 毕绍玺 杨华 段春科 毛天志 生彦宏

成员出现新的变化,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三)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培训考试。戌街乡目前执法队伍占职工人数比例较低,一半都不到,2022年根据我乡人员年龄和人员编制情况,计划组织10名同志参加执法证考试,以壮大我乡的执法队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专家和县上有执法经验的同志对我乡的执法队伍进行培训。

(四)积极向上级争取行政执法补助资金。每执法成功处理一件较大事项当给予相应的补助奖励,有赏之下,执法者必尽职尽责。

(五)严格执法原则。现在是法治社会,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公正公平正义不偏不倚,行政执法队伍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明确执法权限,严格执法标准,掌握执法尺度,切实做到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据,法律面前不因人而异、不因事而异,少讲“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杜绝冤假错案。

(六)推进为民型执法队伍建设。为人民服务是我乡行政的宗旨,行政执法权力来自人民,应用之于民。当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注重执法理念人本化,执法手段人性化,执法措施柔性化,行政执法过程中,多换位思考,考虑当事人的难处,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执法的人文关怀,必要时,适度变通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又不失人情味。

(七)明确执法职权(各站所部门人员根据部门职责和取得的执法证协助配合县级部门执法人员)

1.行使自有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2.行使集镇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权;

3.行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国土管理方面有关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畜牧兽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动物防疫、兽药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乳品质量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8.行使国土管理方面有关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除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外)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0.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餐饮业、秸秆焚烧、畜禽养殖环境污染以及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依照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对林木采伐审批,林政管理,林木经营,植树造林与林木保护等违法部分行政处罚权。

12.行使依照水利、防洪等法律法规对位于河道、河床、河堤、水库上未经批准的违法建设等违法部分行政处罚权。

13.行使违反《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处罚权。

以上是戌街乡行政执法实施方案,未尽事宜将后期行渐完善,达到既不与上级法律法规冲突,又符合实际乡情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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