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1〕60号)要求,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29万元,前期第一批已从此批资金中安排1329万元用于7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此批剩余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7乡镇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件3牟定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项目安排表》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1日至8月6日
受理地址: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878-5211225
监督电话:12317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