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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司法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2年09月27日   作者:杨翠   来源:    点击:[]

李伟先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牟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矫正体系”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案中涉及的“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方面内容,对提案的实施意见部分主要涉及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三方面内容。其中,司法保护是指有权实施司法保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即广义的国家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保护措施,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成员单位之一,主要履行着“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三项工作。

牟定县司法局结合职能职责、聚焦主责主业,一是把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化依法治校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并按年度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群体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夯实法治社会基础。二是对涉案未成年人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均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三是2017年已在牟定县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中心,2021年把创建牟定县智慧矫正中心纳入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今年6月开始动工建设,预计10月底完工。项目主要是在原有社区矫正中心的基础上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提升管理教育效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已作了特别规定,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牟定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坚持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与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分开管理,单独矫正,为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严格保密。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同时,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在县民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牟定县乐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已挂牌成立,为下一步合作开展青少年心理咨询和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也是每一个幸福家庭的支撑,做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既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平安牟定、法治牟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现实要求。感谢你们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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