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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 第128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1年06月29日   作者: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九届次会议

128号提案的函


周国栋、沈绍兰委员:

在政协牟定县第届委员会第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县城相关街道规范安装指向路牌的提案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随着我县城乡道路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部分道路建成后未能及时进行命名、设置安装标志牌,给人们出行带来诸多不便。针对这些问题,我县按照国家、省、州地名普查工作的要求,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中清理重复自然村地名53条,有地无名地名41条,不规范地名(公路)44条,重名的水利设施名称153条,全部进行了标准化处理为规范县城区已建成的街道、小区名称的命名,我局会同县住建部门19条新建扩建街道1条更名、7条撤销街道,15个城市小区和6农村居民点名称进行了实地踏勘、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工作,已形成议题正待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后组织实施。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节》《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对你们提议在街道路口科学规划设置标志牌的提案,经我局与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接,该业务应交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会及时对该提案的办理情况向县政府督查室进行报告,同时,积极协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相关地名数据的更新和录入,为广大出行者提供便利。



 牟定县民政局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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