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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水务局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9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王同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户申请第二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我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范围主要是县城郊区、农村和部分山区,整个供水管线长、供水成本较高。目前为了维持水厂的基本运行,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减少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经费支出,而水厂管理人员,主要工作是承担水厂制水、供水管路抢修,无法做到抄表到户和到户收取水费。按照2016年8月我局批准的《牟定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理办法》,目前只能依靠受益村组选派责任心强的村组管水员负责本村组的供水管网维护和用水量抄表、水费收缴工作,请予理解支持。下步我局也会将群众的期盼和二水厂运行存在的问题向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进行汇报,争取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同时适时对《牟定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也希望你们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爱护供水设施和节约用水。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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