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发现火灾时,公民有报警义务,起火单位有扑救义务,各部门和单位有协助灭火、抢险救援的义务,个人服从指挥的义务,为减少火灾发生时人、财物的损失,特制定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办公室有电话,又无法打开门,可破门而入。教职工的手机无条件迅速报(119)火警。
二、发现火灾时,拨打119后,迅速通知(击钟)在校教职员工,立即组织力量,灭火工具或器材,全力扑救火灾,因用电引起火灾,要首先切断电源。
三、在扑救火灾人员少时,应本着先救人再扑火的原则。
四、在消防队暂未赶到时,要安排职工疏散现场的学生、老、弱、病、残及小孩,使扑救人员行动畅通无阻,也要安排人员认真看管所救出来的重要物品。
五、火灾扑救结束时要保护火灾现场,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损坏火灾现场。
凡是不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学习或演练的教职员工,不按消防条件参与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的职工,将按有关消防条例承担相应的责任处理。
茅阳初级中学
2022年 9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