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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茅阳初级中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方法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2-09012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01日 主题词: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方法 文  号:无文号 著录日期:

1.考试安排、科目分值及计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根据科目特点和内容,采取笔试、听力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内容学 习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教、随考、随清。各科目分 值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和科目难度等设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成绩呈 — 4 — 现。等级成绩比例依据县域考生人数划定,其中,优秀等级比例占 25%,良好等级比例占 50%,合格及以下等级比例占 25%。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 4 门按原始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 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其他 10 门(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 学、生物学、地理、音乐、美术、劳动技术、信息技术)依据初 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分别按一定比例或等级折算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2.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总分 100 分,其中学生体质监测合格占 60 分,体能与技能测试占 40 分。学生体育考试每学年组织 1 次, 三年成绩加权计算总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3. 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方式由各州市自行确定,九年级下学期 开考。考试总分均为 100分,每个科目考试成绩达到优秀、良好、 合格者,分别按照 20、15、10 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 成绩,不合格者为零分。 劳动技术科目考试方式由各州市自行确定,八年级下学期开考。考试总分为 100 分,考试成绩达到优秀、良好、合格者,分 别按照 20、15、10 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不合 格者为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