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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茅阳初级中学教职员工行为规范(一)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3-1009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主题词:教职员工行为规范 文  号:无文号 著录日期: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坐、立、行走、交谈姿势要端正;在教室要站着上课;不坐在办公桌上、课桌上与人交谈。行走不勾肩搭臂,嘻笑追逐,不边走边吃食品,辅导答疑、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交谈要专心。

3.衣着整洁端庄,穿戴符合身份:女同志不涂指甲,不化浓妆,不穿透明、低胸衣或超短裙;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上班时间不穿背心和拖鞋,男女职工都不染彩发。

4.上班时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嬉戏,不上网玩电游等;不妨害他人工作;上课时不离岗位,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让正在上课的教师离开岗位;不参加赌博;上班时间不炒股。

5. 上课用普通话,语言文明,不讽刺、嘲笑、挖苦学生,不厌弃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严肃认真参加学校的升旗仪式,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会议,遵守会场纪律,认真作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和公共场所吸烟。

8.尊重他人,关心集体,维护团结;不传播流言,不搬弄是非,不背后议论别人的缺点,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对学生的不良表现,要及时教育和劝阻。

9.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和花草树木,爱惜粮食,坚持节约用电、用水,反对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