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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第一高级中学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2-0902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主题词:规章制度 文  号:无文号 著录日期:

根据学校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防火巡查制度

(三)防火检查制度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五)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七)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制定学校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教职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教职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单位每年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防火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单位、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保证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一、防火巡查由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进行;

二、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4.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6.管道、容器阀门有无“跑、冒、滴、漏”;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及时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期限,报给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四、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防火检查制度

学校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教职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 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在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五、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六、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完好,门上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完好有效。

(五)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

二、室内消火栓管理,做到:

(一)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蚀、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动用。

(二)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

(三)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

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一)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

(二)不准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妨碍降落。

(三)不准遮挡、人为破损。

(四)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立即上报及时修复、更新。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

五、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备。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学校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四、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二、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职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三)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