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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李文科)

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李文科(身份证号码:53232319******0314)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

牟国用(2014)字第0223号、牟房字第00014004号 牟国用(2015)字第0363号、 牟房字第00015745号

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城新南路(原日杂土产公司院内)

四、地号:A-(22)-4-1F011045、A-(22)-4-1F011027

五、面积:四楼7.29/29.16㎡、二楼14.58/58.32㎡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2年5月26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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