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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水务局部门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日期:2022年03月11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水务局    点击:[]


一、单位名称:牟定县水务局

二、主要负责人:刘诚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37号

(二)办公电话、传真:0878-5211235

(三)通信地址: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37号

(四)邮政编码:675500

(五)电子邮箱:mdslgy@126.com

五、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配合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乡镇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承办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领导及分工

姓名:刘诚

职务:牟定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

(一)主持县水务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二)主抓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才、党政信息宣传、全面科学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姓名:郑阿玲

职务:牟定县水务局党委副书记

分工:

(一)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

(二)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组织、人事、老干、保密、宣传(意识形态)、档案、统一战线、共青团、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机关工会工作。

(三)联系指导水务局机关党支部。

姓名:施光能

职务:牟定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一)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资产财务股(含内审股)、规划计划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河湖长股、县灌区。

(二)负责牟定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牟定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二期)工程提标改造和牟定县中屯水库至戌街红豆树水库连通工程建设工作。

(三)联系人大、政协工作,负责县“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联系指导灌区党支部。

姓名:李宗华

职务:牟定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一)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运行管理股(人居环境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股、水质检测中心、新桥供水站、城乡供排水公司。

(二)协助局长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抓扶贫、统计、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信访工作(反恐、邪教)。

(三)负责牟定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牟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局、牟定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建设管理局和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三期)工程建设工作。

(四)分管综治维稳工作,联系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姓名:施家达

职务:牟定县水务局副局长

分工:

(一)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水土保持股(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资源股(水务执法监察大队)、建设管理股。

(二)主抓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督查、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政务服务、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普法、节能降耗工作、水土保持监测站。

(三)负责牟定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高泉闸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和牟定县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和蟠猫乡石者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工作。

姓名:张晓平

职务:牟定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分工:负责局办公室工作

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后勤服务和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3.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工作。

4.协助做好信访、综治维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5.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联系电话:0878-5211235

(二)河湖长股

工作职责:

1.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2.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

3.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协调工作。

4.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655

(三)规划计划股

工作职责:

1.组织编制水中长期规划、发展规划、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2.组织全县水利改革发展重大专题研究及水利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3.组织指导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审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

4.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5.负责制定、执行年度水利投资计划。

6.负责水利统计。

联系电话:0878-6037630

(四)资产财务股

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和预算的执行,负责机关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工作。

2.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下达县级水务投资计划,并对各项投资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管。

4.负责项目资金拨付,指导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工作,审核县级主持验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指导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协助、配合上级水务部门进行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636

(五)水资源股

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2.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

3.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

4.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5.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6.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水利工作政策。

7.指导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利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

8.承办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9.调处跨乡镇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

10.指导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涉水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联系电话:0878-6037631

(六)建设管理股

工作职责:

1.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县级监管的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

4.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5.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6.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

7.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878-6037635

(七)水土保持股

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执行水土保持法规、政策。

2.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

3.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4.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负责全州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

5.承担牟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640

(八)农村水利水电股

工作职责:

1.负责农村水利的管理和改革。

2.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指导乡村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3.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水旱灾害防御股

工作职责:

1.组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3.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4.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1407

(十)运行管理股

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2.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联系电话:0878-6037645

八、下属单位

(一)牟定县水务局水利水保工程监测站

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地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施计划和管理。

2.调查、研究、监测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并定期公告水土流失状况;鉴定和管理开发建设项目、小流域防治工程、面上常规监测站(点、场) 的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监测成果。

3.审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实施计划,并监督管理方案实施、监理、监测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

5.负责贯彻执行现行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细则等行业技术标准。

6.负责对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和受上级质监站委托项目,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向验收组织提出质量监督评定报告。

7.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查,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参与水利水电工程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负责掌握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动态情况等。

8.承办牟定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牟定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区域内日供水规模20m3d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督抽检,为供水单位和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牟定县坝区联合灌溉管理委员会

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水利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全县3件中型、13件小(一)型水库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养护工作。

2.负责辖区内33112亩农田灌溉的供水调度、组织管理,并督促、检查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3.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防洪蓄水、抢险救灾、供水管理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18条灌溉沟渠的水毁修复和日常管护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20778

(四)牟定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

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云南省城镇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农村供用水管理服务。

2.严格出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3.及时办理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4.承担供水设施的改造、维护、应急抢修管理工作。

5.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文明服务。

6.完成主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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