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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聚焦“学什么”,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征订《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读物50余册,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系统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二是破解“如何学”,创新方法载体。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内容,压实“一把手”责任。全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8次,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万名党员进党校”、“党校讲坛”培训班培训学习102人次。三是探索“怎么用”,融会贯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牟治县委〔2023〕5号)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到法治牟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生动实践中,持续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成果,推动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实落细,为建设“滇中牟定、产业强县、左脚舞城、工匠名乡”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2.健全完善局党组及干部职工日常普法学法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牟定县自然资源局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为为载体,制定印发《牟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牟自然资通〔2023〕5号),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全年开展普法培训21批次,共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38部,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根基,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实施《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立足自然资源工作职能定位,对照《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牟治县委〔2022〕7号),制定《牟定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牟自然资发〔2022〕18号),把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7大任务细化为16项具体措施,目前各项措施任务已按时序进度落实。

1.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梳理优化完善单位权责事项清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经梳理,我局行政职权共6类192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1537项,“追责情形”共1306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8号)、《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牟定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牟政办通〔2023〕36号)要求,2023年度,涉及我局授权乡镇行使行政许可事项1项,下放行政处罚事项5项,为确保了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我局于2023年10月17日开展了业务培训,并于2023年11月17日将6项权力顺利移交7乡镇行使。二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做到全国“一张清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三是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牟定县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就办好”制度(试行)》《牟定县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实施办法(试行)》《牟定县投资建设项目协同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规定(试行)》《牟定县投资建设项目协同审批事项清单》《牟定县政府部门“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牟定县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顺利实现涉企不动产登记和二手房转移登记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四是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全面推行“双 随 机 一 公 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作为规范自然资源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和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制定部门抽查计划1个,确定抽查方案6个,完成抽查事项5项,抽查企业7户,完成率100%。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优化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力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六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于2020年6月调整充实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牟自然资发〔2020〕15号),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衔接,对涉及土地出让、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由局法规股负责合法性审查。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牟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对照《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行自查清理,2023年度我局未制定任何规范性文件。

3、健全完善法治化行政决策体系。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牟定县“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牢固树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然资源管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2023年度,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18次,对本系统内“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和民主决策,2023年全年,我局涉及县级层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1项,具体是《牟定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该事项经省州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于2023年4月6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2023年5月4日,县人民政府下发《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牟定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牟政发〔2023〕13号)发布实施。二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落实法律顾问1名,对重大行政决策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共33份,对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一线工作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二是组织两批次14人参加2023年度州、县组织的执法培训,新增执法人员2名,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12名,通过强化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16个挂账问题已整改到位14个。2023年1-12月,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5件,涉及占用一般耕地93616.35m2,占用基本农田826.51m2,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4763264.46元。四是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公布《牟定县自然资源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清单5项,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事项清单3项。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六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行信息共享和成果共享,推动查处整改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形成共同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合力。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修编完成《牟定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压实共同防治责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挂点联系制度,认真落实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排查认定隐患点5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105人。制作隐患点标识牌、撤离路线牌、临时安置点位牌,确定撤离路线和应急避险场所。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768份;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228份,与村委会、矿山、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等单位签订了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书89份;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56次,参加人数1890余人;组织宣传培训60次,参加培训人员近2010人。开展巡查检查11次,3个重点隐患点落实管控措施,其余隐患点将按照“1262”精细化预报和响应联动措施提前做好转移避险。

6.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牟定县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牟定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牟定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牟定县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工作方案》《中共牟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集中治理涉法涉诉重复信访化解积案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建立运行高效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件。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牟定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全年局长带头出庭应诉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7、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按照《中共牟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执法信息公开,2023年1-11月,在牟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务信息9条,不动产登记信息256条,政策问答12条,行政许可结果信息14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0条。二是在县局大厅显注位置安放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自然资源系统依法依规信访事项“导引图”展板2块,张贴“一部手机信访通”二维码4处。三是按照州、县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的相关要求,先后参与案件评查3批次11件。

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然资源领域群众信访明显减少。2020年我局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23件,2021共受理11件,2022年共受理10件,2023年共受理3件。二是行政诉讼案件稳步下降。2021年共应诉7件次,2022年应诉4件次,2023年共应诉2件3次(均为历史原因形成的公益诉讼)。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全民普法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方式单一,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不平衡。自然资源管理事多面广,部分乡镇对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工作不够重视,法治宣传教育抓得不紧不实,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工作长效机制还不完善,不健全。

(二)普法工作还存在短板。普法队员因肩负日常行政执法任务,无法全面下沉基层,普法宣传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针对不同群体法律需求,精准普法力度不够,工作特色亮点较少,经验总结不到位。

(三)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难度大。2023年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装备落后,未配备执法车辆,执法工作量较大,对部分违法案件的查处还不够及时。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高位实施好《法治牟定建设规划(2021-2025)》《牟定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一是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普法方式,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利用短视频、微电影、动漫、漫画等形式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开展“柔性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牟定县自然资源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规范化。根据上级部署,尽快公布施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加快编制并公布《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领域执法,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减存量”,逐步实现“零增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严格落实“双 随 机 一 公 开”监管等制度,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基层自然资源队伍建设,确保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到位。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利用网络在线学习系统,法庭庭审旁听、以案释法、法律大讲堂等多种学习培训形式,促进法制骨干队伍建设。三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以执法证件管理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则,规范取证行为,提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

(五)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应复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做好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的监督引导作用。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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