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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17年05月23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牟定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牟定县人民政府向楚雄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牟定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牟定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牟定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四)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请示牟定县人民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办理意见,报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牟定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牟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文电、会议决定事项以及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或政府领导的指示,负责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为牟定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政务信息服务。负责全县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政府信息公开、96128政务服务专线、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及县乡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工作。

(九)协助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交由牟定县人民政府和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一)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牟定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二)负责牟定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

(十三)负责牟定县人民政府对外事务、侨务工作。

(十四)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编制机构核定人员编制44人,实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公务员28人,机关工勤人员11人,)落实政策领取生活补助2人,遗属定补1人。经费供给为全额财政预算拨款,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2017年经费收支预算

2017年经费收支预算740.11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639.1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9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33万元。

(二)项目支出10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43.29万元,比上年49.5万元减少6.21万元,主要是今年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运行经费今年预算标准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附件:牟定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预算公开.xls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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