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翠饲料经营门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牟农(饲添)罚〔2022〕1号 |
违法事实 |
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 |
处罚内容 |
1.责令李*翠立即停止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的行为。 2.没收在李*翠饲料经营门店内查出的超过保质期的饲料1袋40千克。 3.对李*翠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25 |
处罚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