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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346691611E-/2025-0730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主题词:县政协委员 答复函 文  号:牟市管函〔2025〕11号 著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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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委员:

您好!非常感谢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主城区水泥销售管理的提案。您反映的主城区水泥销售点多、规划不合理、粉尘污染大、装卸时交通拥堵及存在安全隐患、商户思想认识不到位且对城市综合执法存在抵触心理等问题,客观准确地指出了当前我县主城区水泥销售管理中的短板。县市场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目前,主城区水泥销售点存在数量较多、分布较散的情况,部分销售点在选址未充分考虑城市整体规划和居民生活环境需求。我局同住建部门也进行过协商,从目前情况看,水泥销售市场建设项目已完成了选址和规划设计,但由于县财政建设资金筹集困难,已将该项目列入2025年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之一,等引进投资人后可开工建设,以解决县城分散销售水泥污染环境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配合住建等部门,对主城区现有水泥销售点开展全面排查,详细统计销售点数量、具体位置、经营规模、是否具备合法经营手续等信息,建立销售点台账,为后续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并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大对水泥销售点的巡查频次,重点检查防尘降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采取防尘措施、造成粉尘污染的销售点,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和执法过程中,向水泥销售商户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环保要求以及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提高商户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扎实推进县城主城区水泥销售管理工作,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水泥销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建设宜居宜美牟定贡献力量,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