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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牟政征预公告〔2025〕5号

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作者: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牟定县旧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位置范围:征收面积为0.2664公顷,共涉及1个镇5个村民委员会23个村民小组,具体为牟定县凤屯镇河节冲村民委员会张家村民小组、河节冲村民委员会代家村民小组;凤屯镇龙丰村民委员会搬猫冲第八村民小组、龙丰村民委员会巴大村第五村民小组、龙丰村民委员会中集礼第二村民小组、龙丰村民委员会甘水井第三村民小组、龙丰村民委员会老石茶第四村民小组、龙丰村民委员会团山第六村民小组;牌坊村民委员会王通河第一村民小组、牌坊村民委员会李湾村民小组、牌坊村民委员会河口村民小组、牌坊村民委员会新房子村民小组、牌坊村民委员会咀子村民小组;飒马厂村民委员会小石桥第十三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大易村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习家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外杨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刘小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曾家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王家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小易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磨刀河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伍庄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牟定县旧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拟征地示意图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 附件【征地示意图.jp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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