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欠缴税款事项予以公告。
附件:欠缴税款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
2024年1月16日
上一条: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通告 下一条:牟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倡议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