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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曝光典型案例(第三期)

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先后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并通过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筛查、现场核查、飞行检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查等方式对全县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为严肃法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净化环境,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水平。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牟定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牟定县人民医院存在行“经电子支气管镜粘膜活检术”、“经电子支气管镜防污染采样刷检查”时,同时收取“电子支气管镜检查”费用并上传医保结算;开展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时,同一天同一次检查,收取2次及以上“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第一组)”费用并上传医保结算;将收费标准为5元/项的“尿蛋白定量(化学法)”按收费标准为8元/项“尿蛋白定量(免疫比浊法)”上传医保结算,医院实际使用试剂为“脑脊液与尿蛋白(CSF)测定试剂盒(邻苯三酚红法)”纳入医保结算支付等违约违规行为,涉及费用2697.00元。县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697.00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行政处罚2697.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资金已全部追回。

二、牟定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牟定县中医医院存在开展关节穿刺术时,分解收取关节腔注射费用;同一手术时重复收取手术费;在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疾病的手术,主要手术按全价收费,其余手术未按规定标准的50%收费,纳入医保结算支付等违约违规行为,涉及费用4968.50元。县医保部门根据《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4968.50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行政处罚4968.5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资金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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