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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兴财光华(云)审专字(2022)第02045号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受牟定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牟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重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牟财绩〔2022〕6号)等文件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组成审计评价组对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对所提供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

为规范做好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汇缴,为科学合理、精准全面、迅速高效防范应对突发重大疫情,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综合保障能力,确保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收治有规可循,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支付政策影响收治患者。

发挥好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4)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2.项目立项依据

(1)《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汇缴工作的通知》;

(2)《关于成立牟定县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工作组的通知》(牟医保字〔2021〕7号);

(3)《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2-6月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1〕232号);

(4)关于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通知政策解读的通知》(楚医保〔2021〕13号);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通知政策解读的通知》(云医保办〔2021〕9号)。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牟财社〔2021〕6号)等文件(见附表1),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104,291,800.00元,下达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104,291,800.00元。

  1. 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牟财社〔2021〕6号)等文件(见附表1):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2)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申报时设定了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①巩固参保率;②逐步提高保障水平;③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④确保城乡居民财政补助资金安全、平稳运行。

(2)年度绩效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绩效指标

年度指标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省参保人数

定量指标

≧178420

重复参保人数

定量指标

0

虚报参保人数

定量指标

0

质量指标

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定量指标

≧92

%

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定量指标

≧95

%

实行按病种(组)、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定性指标

一起推行


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人数

定量指标

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定性指标

不断提升


城乡居民医保有保障

定性指标

保障


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定性指标

逐渐减轻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

定量指标

>90

%

根据牟定县医疗保障局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将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但与项目年度的任务数部分不匹配,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部分绩效指标及指标值不便于监控和评价等。绩效评价小组在与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充分沟通后,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并结合本项目设定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等,将本项目部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设定如下:

1.绩效目标

(1)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能力;(2)城乡居民医疗有保障;(3)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4)基金可持续影响;(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产出数量

全县参保人数

≥178420(人)

重复参保人数

0(人)

虚报参保人数

0(人)

产出质量

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92%

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95%

实行按病种(组)、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一起推行

资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

6个月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0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5分)

≥0

效益

社会效益

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提升

城乡居民医疗有保障

保障

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逐年减轻

可持续影响

基金可持续影响

6月以上

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90.00%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以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为主管部门,以财务处为申报部门。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项目的实施,编写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

2.保障措施。一是以项目管理办法保障项目的申报范围、安排导向和实施方式;二是以绩效考核的方式发挥资金效益;三是以预算明细的方式保障资金安排的科学规范,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建立预算管理制度,以预算管理项目。

3.资金安排程序。由涉及到的项目科室进行项目经费的测算,测算完后及时将所需资金报牟定县医疗保障局,牟定县医疗保障局领导成员班子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最终项目经费。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项目资金安排有明确的标准,在对实施的工作做了较为充分的考虑并结合财务开支标准进行了资金安排,同时参照项目决算情况。

5.财务管理。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制定了《牟定县医疗保障局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牟定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牟定县医疗保障局股室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楚雄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资金管理上主要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概述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重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牟财绩〔2022〕6号、《牟定县财政局关于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牟财社〔2021〕1 号)等文件的规定,牟定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了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组,并于2022年7月形成了《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2021年度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根据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3.《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4.《牟定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牟财行〔2021〕1 号);

5.《牟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重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牟财绩〔2022〕6号)。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了审阅自评、实地评价、交换和反馈意见、专家会审等程序。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再评价。对2021年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查阅,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的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9%、20%、30%、31%。在此基础上设定12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设25个三级指标。

2.评价标准

(1)项目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审计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数据来源

绩效评价评分数据来源于由牟定县医疗保障局提供的资料。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88.97分,评价等级“良”。综合评价结论: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项目实施效果良好,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助基本已实施完成。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综合结论: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基本达标,满意度认可率高,年度目标完成率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5%等。

(三)绩效自评与绩效评价差异分析

一是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牟定县医疗保障局汇总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未进行现场抽查。绩效评价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二是绩效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提高了量化指标的比例,绩效评价指标将自评的定性指标设置为定量指标,使评价的范围、尺度更加明确。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9分,再评价综合评分16.5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6.32%),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根据《关于成立牟定县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工作组的通知》(牟医保字〔2021〕7号)、《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2-6月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1〕232号)、关于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通知政策解读的通知》(楚医保〔2021〕13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通知政策解读的通知》(云医保办〔2021〕9号)等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相关文件精神与部门职能职责等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2)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楚医保〔2021〕54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等文件要求执行立项程序,项目立项程序基本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7分,评价综合评分5.50分。

  1. 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客观实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等。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绩效目标表填列部分不规范,设定的绩效目标部分不能完整反映项目产出效益和效果,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存在部分偏差,预期绩效部分不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3分,扣0.50分,得2.50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将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部分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3.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5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牟财社〔2021〕1 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绩效目标表》(含资金文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补充医保基金绩效目标表》(含资金文件),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基本充分、合理,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牟财社〔2021〕1 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绩效目标表》(含资金文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补充医保基金绩效目标表》(含资金文件),《牟定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余额汇总表》;《暂收款-科目明细账》、《暂付款-科目明细账》。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满分20分,绩效评价综合评分18.5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2.5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10分。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牟财社〔2021〕6号)等文件(见附表1),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104,291,800.00元,根据《牟定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明细账》,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4,291,8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根据《牟定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明细账》,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4,291,800.00元,根据《牟定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明细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按州级统筹实际交汇。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项目预算资金104,291,8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4,291,800.00元,医疗保障局提供项目支出台账实际使用资金104,291,800.00元。根据检查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基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符合规定的用途。抽查未发现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情况。

2.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8.5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2分,扣0.50分,得1.50分。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已制定《牟定县医疗保障局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牟定县医疗保障局《牟定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等工作制度和《楚雄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牟定县医疗保障局股室人员岗位职责》等业务制度。工作和业务管理制度相对合法、合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扣1分,得7分。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严格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楚医保〔2021〕54号)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满分61分,绩效评价综合评分53.97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5.2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综合评分26.97分。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得6.97分。

全县参保人数:根据《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申请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请示》(牟财社〔2021〕196号),全县202630人,参保人数为177078人,设定指标值为178420人,实际完成率为99.25%,得分3.97分。

重复参保人数:根据《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申请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请示》(牟财社〔2021〕196号),重复参保人数为190人,设定指标值为0人,实际完成率为0%,得分0分

虚假参保人:根据《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申请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请示》(牟财社〔2021〕196号),虚假参保人为0人,设定指标值为0人,实际完成率为100%,得分3分。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根据《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申请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请示》(牟财社〔2021〕196号),综合参保率(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为93.02%,设定指标值为92%,实际完成率为100%,得分3分。

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根据《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申请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请示》(牟财社〔2021〕196号),综合参保率(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为126.14%,设定指标值为95%,实际完成率为100%,得分3分。

实行按病种(组)、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申请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请示》(牟财社〔2021〕196号),全县按照病种的不同建立不同的价格标准再按人头付费的方式进行,与设定指标一起推行一致,得分2分。

资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按月纳入州级统筹,医保基金累计可支付月数控制在6个月以上。得分2分。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完成及时性: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计划实施时间1年,实际合同约定时间1年,完成及时率为100%,得分5分。

(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成本节约率:项目实施按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本着“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支出资金没有超过批复方案概算,项目总概算104,291,800.00元,项目实际使用104,291,800.00元。成本节约率为0,得分5分。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1分,评价综合评分27分。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8分,得15分。

① 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经办机构向当地居民进行医疗保险的知识宣传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普及,用简报和宣传手册的方式让广大居民更加了解医保知识;也在经办机构的宣传墙挂有机构工作制度、业务办理指南政策宣传、调查问卷等读物;分类办理柜台,让办事人员人更加清晰办理流程;对经办机构人员进行定时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等,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得分为5分。

②城乡居民医疗有保障

根据《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对2021年6月30日前已纳入规范管理的“两病”患者,由县医保局报请软件公司统一在医保系统中进行标识维护,标识“两病”患者 11957 人,及时兑现了待遇。让城乡居民医疗更有保障,得分5分。

③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普通门诊报销减免813,400.00元,慢性病报销减免839,200.00元,住院费用报销减免15,151,00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0.6%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负担,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得分5分。

(2)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指标满分8分,得7分。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按月纳入州级统筹,医保基金累计可支付月数控制在6个月以上。

(3)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根据回收的20份调查问卷统计,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区的群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情况比较好。满意度认可率高,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4%。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工作情况:

  1. 参保扩面工作持续推进;

  2. 医保扶贫政策落细落实;医疗保障待遇不断提高;基金监管更加有力有效;

  3. 医疗保障待遇不断提高;

  4. 基金监管更加有力有效;

  5. 重点领域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六)经办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七)持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

    七、存在的问题

(一)目标管理履职不到位

未见绩效监控。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提供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表填列不规范,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存在部分偏差,预期绩效不合理,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多数绩效指标及指标值不便于监控和评价,无法提供该指标值的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二)绩效跟踪履职不到位

无绩效跟踪报告。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规定不符。

八、建议

(一)加强绩效自评管理。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应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通过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编制,不断丰富政府绩效考核、部门岗位责任制、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绩效监督的工作内涵,充分发挥结果导向作用,做到预算执行有据可依,绩效审计有据可查,逐步达到财政支出科学精细化管理要求。

(二)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在制度上加强规范管理,在执行中加大督促力度,让绩效评价工作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新台阶,同时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制定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队伍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培育组建专家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各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

附件1: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昆明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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