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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示(李梅)

日期:2022年05月25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联系电话:0878-522149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李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牟定县共和镇牟尼村委会纸房村

532323101218JC00017F00010001

宗地面积:228.63㎡

建筑面积;103.15㎡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审核人:刘德银

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2022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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