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 杨志华(身份证号码:53232319******001
其他共有权人:余发全(53232319******0510)
李家萍(53232319******0021)杨美云(53232319811203****)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国用(2007)字第0091号 NO:008793286,牟房字第00015650号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发科屯步行街
四、不动产权籍号:地号A-(27)-40-10
五、宗地面积120.12㎡,建筑面积517.08㎡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0年12月16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