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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云南牟定永昌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冶金用硅石矿及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0年09月17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窗口

 编:675500

项目名称

云南牟定永昌有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冶金用硅石矿及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委会上新田

建设单位

云南牟定永昌有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

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位于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委会上新田村,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占地58.75亩技改扩建年产10万吨冶金用硅石矿及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一座,新建办公室、职工宿舍、配电室、仓库等,并购置打沙机、岩破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无选矿生产工序,产品为毛石、公分石、砂料,均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降尘措施,要求加工区建设封闭式厂房,对输送带要全面封闭,破碎、筛分等工序采取喷淋作业,粉碎机出口安装除尘器,采场作业、铲装作业、道路、堆料场、弃渣场采取洒水降尘,对石粉堆料场进行遮盖,严格限量、覆盖运输,加强运输道路的清扫保洁,确保牟元道路运输安全。并且要求建设单位不定时检修各类防尘设备,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及时、有效利用。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建立完善项目区雨污分流工程,办公区生活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或洒水降尘,禁止外排并对油罐存放区采取防渗措施,预防造成地下水质污染。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降低生产设备噪声、控制运输噪声等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进一步完善渣场建设,项目区剥离废渣、加工弃渣、道路清扫废渣及时收集到渣场集中堆放;物料场及渣场必须建设配套的围堰或挡墙,必要时候采取苫盖措施;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并采取覆盖、限量装载等运输方式,严禁产生固体废物影响外环境。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对采空区、弃渣场恢复植被,防止项目区水土流失。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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