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教育奖励金申领的有关事宜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5-08-05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1.我县是否设有教育奖励金(应届高考考生被大学录取后前往户籍地领取津贴)政策是否存在 2.申领条件及其所需材料 3.是否需要考生监护人陪同前往申领 4.县域内各地政策是否相同 |
回复人名称 | 牟定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5-08-06 |
回复内容 |
孙先生:您好,您于2025年8月5日在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关于教育奖励金申领的有关事宜”的留言,由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办理,现回复您如下: 一、牟定县设有教育奖励金政策,但须符合申领条件:1.奖励对象和标准:当年毕业于牟定县域内高中、学籍在牟定,高考被本科院校(云教贷〔2017〕18号附件1:指定的158所院校)录取并就读的优秀学生分四挡奖励:1.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除清北外985院校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被211院校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0.8万元;4.被158所院校中余下的重点院校录取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二、申领所需材料:奖助对象认定办法,奖励范围内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到基金会秘书处(学生资助中心),由基金会理事会会议审定,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发放。 三、符合申领条件的由监护人陪同考生前往申领。户籍、学籍均在牟定县且被985院校、211院校、重点院校录取的应届高考生在县域内政策相同。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6日 |